2015-05-05 10:59 来自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的制度。
其核心内涵包括:一是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准入有条件的选择投资者或者经营者;二是政府通过法定的形式和程序,授予企业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对某项市政公用产品或服务进行经营的权利;三是政府与获得特许权的企业双方通过合同协议的形式界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既可以运用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新建及运营,也可以由政府把已经处于运营或即将投入运营的市政公用设施项目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的形式,移交给企业经营管理,以达到弥补政府建设资金的不足,提高市政公用设施服务的质量的目的。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招标投标在我国的发展历史不长,目前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为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发展,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相继发布了一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建设部颁布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交通部发布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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