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5 10:28 来自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在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中,对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公布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树立政府环保形象,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推动企业环保技术进步,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节约能源,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
财政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综合考虑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中,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形式,按类别确定优先采购的范围。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适时调整清单,并以文件形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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