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5 10:25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
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采购人必须优先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货物和服务。具体要求是:
1)编制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按照目录的范围编制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标明自主创新产品。各级财政部门在部门预算审批过程中,在采购项目支出已确定的情况下,应当优先安排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预算。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进行采购。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将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纳入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范围,在共性考评指标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中,增加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因素。
2)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要求。采购人采购属于《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时,必须在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的资格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作出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具体规定,包括评审因素及其分值等。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供应商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自主创新产品供应商的其他内容。
3)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签订和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当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提高自主创新产品的竞争力。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将促进自主创新作为必备条款,明确支持自主创新产品的内容和具体措施。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等方面给予自主创新产品供应商适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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