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5 11:40 来自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56条规定了四种情形按废标即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