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师网上辅导高清课程招标师高清课件移动课堂

建设工程教育网 > 招标师 > 复习资料 > 正文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投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或撤回与撤销

2015-01-30 10:43  来源于网络  【  【打印】【我要纠错】

投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或撤回与撤销

《招标投标法》第29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与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与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招标人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注意:《实施条例》区分了撤回与撤销两个概念,与《合同法》保持了一致。

(1)工程施工项目

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书面通知招标人。书面通知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修改的投标文件还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内容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责任编辑:lala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咨询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 造价员
  • 全科套餐
    超值优惠套餐,适合基础好、
    时间充裕、自学能力强的学员
  • 基础班
    紧扣教材大纲,逐章系统讲解
    课时数:20课时
  • 考题班
    剖析解题思路,掌握做题技巧
    课时数:8课时
  • 冲刺班
    梳理重要考点,预测命题方向
    课时数:5课时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