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30 10:28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
按照《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
按照《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经国务院授权,指定《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为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媒介。其中依法必须招标的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发布。
另外,对政府采购项目,财政部依法指定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媒介是《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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