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5 14:03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诚实信用原则
《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本着善意、诚实的态度,从事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是对民事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要求。
体现:一是在设立、变更民事法律关系时,不仅要求当事人不为欺诈行为,还应当给对方提供必要信息;二是民事法律关系建立之后,当事人应当恪守信用、履行义务、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满足对方的正当期待;三是民事法律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应当为维持双方的利益,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