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师网上辅导高清课程招标师高清课件移动课堂

建设工程教育网 > 招标师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6招标师合同管理考点:合同的一般分类

2016-01-26 16:29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  【打印】【我要纠错】

2016年招标师考试教材和大纲不会有太大变化,所以考生可以安心按照2015年的教材复习,一旦有变化,网校课程会第一时间调整补充。

2016年招标师招标采购合同管知识点整理,由职业培训教育网校独家整理,请勿转载。

合同的一般分类

(1)按照合同表现形式划分1)书面合同书面合同是指当事人以书面文字有形地表现内容的合同。

2)口头合同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以当面对话、电话联系等口头语言的方式达成协议而订立的合同。

3)默示合同默示合同是指当事人并不直接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通过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以不作为的沉默方式进行意思表示而达成的合同。

《合同法》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所涉及的内容复杂,合同履行期较长,为便于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减少履行困难和争议,《合同法》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按照当事人是否相互负有义务划分以当事人是否相互负有义务为标准,合同可以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1)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给付义务的合同。

2)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3)按照合同的成立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必要条件划分以合同的成立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必要条件为标准划分,合同可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1)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只要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它不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的要件。

2)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了要求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外,还必须实际交付标的物后才能成立的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如借用合同、保管合同等。

(4)按照相互之间的从属关系划分以合同之间的从属关系为标准,合同可以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

1)主合同主合同是指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独立存在和独立发生效力的合同,如买卖合同、借贷合同等。

2)从合同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指不具备独立性,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成立,并以其他合同的生效为生效前提的合同。

主合同和从合同并存时,两者发生互补作用;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时,从合同失去效力;而从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时不影响主合同的法律效力。

(5)按照是否为《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类型划分以合同是否为《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类型为标准划分,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1)有名合同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法律确定了特定名称和规则的合同。

2)无名合同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没有确定一定的名称和相应规则的合同。

推荐阅读:2015年全国招标师成绩查询入口汇总

  2015年招标师考试调查问卷

  2016年招标师辅导新方案热招

责任编辑:journey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咨询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 造价员
  • 全科套餐
    超值优惠套餐,适合基础好、
    时间充裕、自学能力强的学员
  • 基础班
    紧扣教材大纲,逐章系统讲解
    课时数:20课时
  • 考题班
    剖析解题思路,掌握做题技巧
    课时数:8课时
  • 冲刺班
    梳理重要考点,预测命题方向
    课时数:5课时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