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8 10:47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015年招标师考试最新版《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知识点
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报国务院批准执行。从项目公共属性、资金来源以及项目规模标准等要素,确定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琐目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
①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项目;
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上述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招标: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 0 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 0 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 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④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以暂估价形式(未经过实质竞争)包括在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且达到上述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需要注意的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正在修订,其中可能产生以下调整:上述单项合同估算价的规模标准将提高额度;使用民营资金投资的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将免于强制招标;一个项目中可以合并组织实施采购且合计金额达到规模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即使分散采购也应当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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