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3 16:07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015年招标师考试最新版教材《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知识点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是我国招标投婉活动中重要的法律制度,招标人是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主体。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糖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依法必须招糖的项目,评糖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是一个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临时权威机构,是就每个具体项目由招标人在相关专家库名单中确定,原则上应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的。评标委员会在招标投栋活动中,既不是行政领导机构,也不是业务主管部门,而是依法独立行使评标职能的组织。评标委员会的法定权利和义务,不能等同于其成员个人的权利义务。但是需要其每个成员在评标活动中通过其个人行为实现。所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直接与评标委员会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相关联,包括一系列明示及默示的内容。《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均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特别是评标专家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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