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师网上辅导高清课程招标师高清课件移动课堂

建设工程教育网 > 招标师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5招标师法律法规评标专家管理规定:评标专家

2015-08-03 16:05    【  【打印】【我要纠错】

2015年招标师考试最新版教材《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知识点

评标专家

评标专家是指在各类技术、经济、法律及相关专业方面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符合法定条件并经行政主管部门聘用评标的专业人员。招标人开展招标活动的目的是确定最为满意的投标人,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中标,而决定这两个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环节就是评标。评标专家作为评标活动的主体,是招标人、投标人等其他招标采购相关各方最为关注的焦点。因此,对评标及评标专家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评标及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对提高评标质量,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为规范评标话动,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具体规定了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入库及评标专家的权利、义务等内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了评标专家的权利和义务、评标纪律和评标程序等内容。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规范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公正、公平,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财政部联合监察部于2003年制定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具体规定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资格管理、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以及违规处罚等内容。为了保证评审专家公平、公正评审,从制度上堵塞政府采购寻租空间,《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规的具体情形以及处罚的具体措施,针对评审专家不同违法行为的性质,区别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相关推荐:2015年首次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目录汇总

      2015年招标师职业资格全科目考试大纲汇总

         官网通知:2015年招标师考试时间确定为11月7、8日

         2015年全国各地招标师报名时间汇总

职业培训教育网招标师微信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咨询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 造价员
  • 全科套餐
    超值优惠套餐,适合基础好、
    时间充裕、自学能力强的学员
  • 基础班
    紧扣教材大纲,逐章系统讲解
    课时数:20课时
  • 考题班
    剖析解题思路,掌握做题技巧
    课时数:8课时
  • 冲刺班
    梳理重要考点,预测命题方向
    课时数:5课时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