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0 14:47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招标师考试法律法规第三章命题点:招标组织形式
项目 | 内容 | |
委托招标 |
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 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 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
|
自行招 标的能力 |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 招标事宜。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对招标人自行招标的能力作出了具体规定: (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 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4)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5)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
|
自 行 招 标 |
自行招标 条件的核准 与管理 |
(1)事前监督。主要有两项规定:一是招标人应向项目主管部门上报具有自行招 标条件的书面材料;二是由主管部门对自行招标书面材料进行核准。 书面材料应当至少包括: 1)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2)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 3)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 4)拟使用的专家库情况。 5)以往编制的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以及招标业绩的证明。 6)其他材料。 (2)事后监督管理。对招标人自行招标的事后监管,主要体现在要求招标人提交 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