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3 09:20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5.5评标
P77
5.5.1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招标投标法》第5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3条规定:“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第17条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合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为了体现“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制作招标文件时,已发选择科学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招标人应已发组建合格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依法评审所有投标文件,择优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P78
5.5.2评标纪律
(1)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
(2)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3)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P78—P81
5.5.3评标程序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评标程序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投标文件评审包括评标的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提交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的准备。
2)初步评审
②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澄清。
4)详细评审。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限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P83—P84
5.5.4评标报告
(1)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
评标报告一般包括:
1)项目简介;
2)招标过程简介;
3)评标过程;
4)评标结果;
5)开标一览表;
6)符合性检查表;
7)商务评议表;
8)技术参数比较表;
9)评标价格比较表;
10)授标建议。
(3)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P84
5.5.5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投标法》第41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应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列明顺序,一般推荐1至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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