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4 10:47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首部条款
买卖合同除了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8个合同应当具有的一般条款外,还应当包含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其他特殊条款。
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以下重点条款:
首部条款主要是合同主体条款。为了确定合同的主体,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是买卖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写明当事人的名称;自然人作为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合同实践中,通常以“甲方”和“乙方”指代双方当事人,并可以称为“买方”和。卖方“,或者”买受人“和”出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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