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4 08:39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行政处罚法
(1)概述
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招标投标监督的相对人(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以及相关自然人)有可能违反招标投标相关管理秩序,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可以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4)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2年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