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4 09:36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工程施工合同计价类型
工程施工合同按照合同计价方式和风险分担情况划分,有以下四种类型。
1、固定总价合同。合同的工程数量(没有数量,取决于图纸)、单价(用于变更和支付)及合同总价固定不变,由承包人包干,除非发生合同内容范围和工程设计变更及约定外的风险。适用:规模小、工期短、技术简单、设计到位。
2、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的各分项工程数量是估计值,合同履行中,将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数量计算调整,而各分项工程的单价是固定的,除非发生工程内容范围、数量的大量变更或约定以外的风险,可以调整工程单价。适用:数量难以确定。
3、可调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又可以分为可调总价合同(工程数量是固定的、合同没有工程量)和可调单价合同(工程数量是预估可调整的)。两种合同的总价和各分项工程的单价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范围、条件、方法、因素和依据进行调整。适用:规模大、技术复杂、工期长,总价:设计到位;单价:量无法确定,共同原因:人材机市场价格波动大。
4、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格中工程成本按照实际发生额确定支付,承包人的酬金可以按照合同双方约定的工程管理服务费、利润的固定额计算,或按照工程成本、质量、进度的控制结果挂钩奖惩的浮动比例计算。
【补充说明】1和2归类于“固定价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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