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0 14:21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
(1)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使用范围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范围主要是指那些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基础作用的公共工程和公共设施。按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市政公用行业实行特许经营的范围,包括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涉及有限公共资源配备的行业。
(2)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招标主体
参与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招投标活动的主体概括起来主要是政府主管部门和投资人。
(3)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招标方式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通常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批准后,主管部门应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条件,受理投标。交通部《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9条也规定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4)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招标程序
由于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本身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和回收周期长,特许经营期限最长可达30年,涉及政治和社会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其招投标活动除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相关程序外,还有一些特殊规定。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