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0 10:53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媒介发布。对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可以自由选择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目前,各级政府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很多,主要有:
(1)经国务院授权由原国家计委指定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
按照《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规定,原国家计委经国务院授权,指定《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为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媒介。其中依法必须招标的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发布。
(2)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1)建设部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除了应当在国家或者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2)商务部规定招标人或招标机构除应在国家指定的媒介以及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外,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上刊登招标公告,并指定《中国国际招标网》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提供服务的专门网络。
(3)财政部指定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媒介
财政部依法指定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媒介是《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4)地方政府指定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按照《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第20条关于各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审批权限审批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民用建筑项目的招标公告,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指定的媒介发布的规定,各省级政府发展计划部门一般都指定了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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