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设置和管理,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素质,提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2日,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文件草案有修改意见的,可以在截止时间之前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我厅。
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邮政编码:210036。
传真号码:(025)51868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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