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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知识点:建筑工程承包与监理

2018-11-15 15:27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预计在10月下旬,在考试之前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将持续为考生更新造价工程师考试知识点。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希望能通过这种日积月累的学习,帮助大家熟练掌握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知识点。

  复习造价工程师考试,需要一点一滴的积累,为了帮大家尽快进入备考状态,网校为大家准备了造价工程师考试知识点,真心希望大家可以利用好这些内容,为考试打好基础!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知识点:建筑工程承包与监理,已经准备好啦,大家快来学习吧!

  相关推荐:2019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第二章知识点汇总

  建筑工程承包与监理

  一、建筑工程发包

  发包方式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不适合的也可以直接发包。

  禁止行为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二、建筑工程承包

  承包资质

  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联合承包

  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工程分包

  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行为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再分包。

  三、建筑工程监理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上述内容是为考生整理的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知识点,网校将会持续为考生更新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知识点,更多知识点可以进入一级造价工程师复习资料栏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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