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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造价工程师合同法【点评】

2017-12-19 16:4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7年造价工程师试题中有很多建设工程教育网老师在平时授课中讲到的相似题和知识点!这种程度的考点覆盖率,只要认真跟着老师学习,2018拿下造价不是问题,下面是201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试题及老师授课内容对比,我们眼见为实!

  2017年造价工程师试题

  6.根据《合同法》,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合同时,对于逾期交付标的物的处置方式是()。

  A.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B.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C.无论价格上涨或下降,均按照新价格执行

  D.无论价格上涨或下降,均按照原价格执行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法。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参见教材P52。

  老师课堂中讲授内容:

  201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试题中的考点网校达江老师在2017造价基础学习班中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备战2018的朋友们可要注意这个知识点,认真听达江老师的课哦!

2017造价工程师合同法【点评】

  了解一下达江老师:

  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长期从事建设工程类辅导培训,有丰富的考试培训经验。讲授的课程紧扣大纲,重点突出,针对性强;讲解通俗易懂,举例风趣幽默,课堂轻松活泼;讲授中尤其注重对知识的总结和学习方法的传授,对考生的学习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本文是建设工程教育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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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 名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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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 试 时 间

    预计25年10月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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