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青岛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10月27
摘要:2015年山东青岛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27日9∶00至11月9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5日9:00至11月11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为11月5日9∶00至11月13日16∶00。
关于做好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现将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5〕5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应试人员通过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7日9∶00至2015年11月9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11月5日9∶00至2015年11月13日16∶00。
为便于应试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系统会在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应试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应试人员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应试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应试人员通过考前资格审查后,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将向用户手机推送短信,告知应试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提示进行后续操作。
二、主管部门初审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成功后即时打印《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签字,经所在单位核实并盖章后,由所在单位将书面报名材料统一报送到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试机构、市直及驻青单位人事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档案的可到相应人才交流中心(或考试机构)办理初审手续。
到区(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初审(上报材料)须按照《主管部门初审(材料汇总)安排表》(附件1)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材料上报。
应试人员初审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网上打印一式两份);
3、毕业证(学位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5、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聘任文件(证书)或者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工作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请各主管部门于11月5日至11月11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青岛海尔路人才市场(崂山区海尔路178号一楼大厅),办理现场审核确认。审核确认期间,接受审核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按规定现场审核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的《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打印);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
5、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聘任文件(证书)或者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报名信息修改方式如下
应试人员可于11月9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重新打印报名表,打印后将最新打印的报名表在现场审核确认工作结束前报送审核。应试人员在报送审核材料后又修改信息而未重新报送最新版报名表的,将无法进行网上缴费,相应责任自负。
五、其他事项
1、应试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科目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2、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应试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行网上缴费;
3、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5年12月15日9:00至12月20日9:3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4、成绩查询:应试人员成绩将于阅卷工作全部结束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版块公布,请各位应试人员注意查询;
5、证书发放:应试人员在规定的周期内全部科目合格后,可以按照相关要求领取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经人社部考试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作发放,到达我市后,将在“青岛市人事考试网”证书办理栏目发布相关证书办理通知,请应试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办理证书;
6、发票领取:请应试人员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可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准考证到青岛市人才市场(崂山区海尔路178号)一楼大厅人才培训窗口领取考务费发票;
7、其他相关事宜详见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单位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违纪条款严肃处理。
附件:关于2015年度山东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1.主管部门初审(材料汇总)信息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