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物业管理之所以在短时间得以迅猛发展,始终离不开政府主管部门的推动和引导。在我国短暂的物业管理发展史中,政府之所以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主要基于以下三个原因:
一、我国当前仍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由福利制的房屋管理模式转变为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需要政府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物业管理是我国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的水平直接关系到城市管理的水平,而城市管理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从城市管理职能角度考虑,政府必须对物业管理进行适度干预;
三、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物业管理是广大百姓的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民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需要政府从全局的高度进行必要的监管。
无论是推动引导,还是监督管理,政府主要通过制定相关法规政策并做好相应的文件贯彻和落实工作来发挥作用。我国的物业管理发展史,在一定意义上是物业管理制度建设的历史。从我国物业管理制度建设的历史沿革来看,可以《条例》为分水岭,划分成《条例》颁布前后两个阶段,两个阶段既存在着承继的关系,也各自具有鲜明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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