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规定了三项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开发企业向城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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