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政策:
居住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求,住房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社会问题。各国的经验表明,单靠市场或是全部依赖政府均不能很好地解决住房问题,而市场和非市场的结合,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城市住宅的供给主要有三类,即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市场价商品住宅。其中,廉租房面向最低收入家庭,其供应、分配和经营完全由政府控制,廉租房不能进入市场流通;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政府对其建设在土地供应和税费征收上给予很多优惠,但其销售价格和销售对象,要受政府的指导;市场价商品住宅则采取完全市场化的方式经营,是城市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如果政府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给和分配政策控制不严格,就会使市场价商品住宅受到前两类住宅的冲击;如果政府的住房政策不能很好解决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依城市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这类家庭所占全部家庭的比例约为10%~15%)的住房问题,也会影响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政府的住房分配和消费政策,对商品住宅市场的调控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1998年政府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以来,商品住宅在全部新增住宅供给中的比例,已经从1998年的29.7%上升到了2005年的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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