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的定义明确是为全体业主和用户提供服务的,在公共契约里都这样一条条款:“物业管理的根本宗旨是为全体业主和用户提供及保持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并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在实际操作中,物业管理服务按物业工程周期可分为两部分,即交付使用前后两种服务。
(一)物业交付使用前,管理公司的服务对象是大业主,即发展商或投资商。
此阶段的服务内容包括:
1、从物业管理角度,就楼宇的结构设计和功能配置提出建议;
2、制定物业管理计划包括计算管理份额;
3、制定物业管理组织架构;
4、制定物业管理工作程序并提供员工培训计划;
5、制定第一年度物业管理财务预算;
6、参与工程监理;
7、参与设备购置;
8、参与工程验收;
9、拟定物业管理文本。
(二)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服务对象是个体业主和用户,基本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
1、楼字及设备维修保养;
2、楼字保险事宜;
3、保安服务;
4、清洁服务;
5、绿化环境保养;
6、紧急事故处理;
7、处理住户投诉;
8、财务管理根据住户要求还可提供一些有偿服务,如代理租售业务、户内维修、清洁月送督、邮递复他商务服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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