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物业管理师 > 复习指导 > 正文

2014物业管理师复习资料:禁止房屋租赁的规定

2014-03-20 11:46 来源:来源于网络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禁止房屋租赁的规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为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以下情况不得进行房屋租赁: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玛门
班次推荐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经典班次组合 专家在线答疑!

特色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特色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精品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精品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名师定期直播 一对一跟踪教学

实验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实验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3套预测题+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大数据分析小灶教学 私人定制服务!

定制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定制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以知识点为单元 十分钟一堂课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报同科目辅导 享7折优惠!

最新资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