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
1.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的使用程序
提出建议 讨论通过建议 组织实施方案 申请列支 审核并通知 资金划转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的使用程序
提出方案 通过方案 实施方案 申请列支 审核 划转通知 资金划转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禁止
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1、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2、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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