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构造对房屋装修技术的要求
1.不得在混凝土面孔板上凿洞、打眼、吊挂顶棚及艺术照明灯具。新做房屋吊顶的支点应设在周边的墙体上,平房吊顶必须预留检查口。
2.在隔断墙上粘贴瓷砖应用建筑胶作为胶结材料,用水泥砂浆粘贴时,必须将原抹灰层匀除。
3.在粘贴厨房、卫生间地面装饰材料前,必须对基层做防水处理,并按规定办理蓄水24小时检验合格的签认手续。
4.阳台栏板及地面不得粘贴除塑料地板砖、硬木板以外的装修材料,封闭阳台宜采用房屋所有人同意使用的材料,由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5.未经房屋安全鉴定站鉴定的房屋装饰,其承重墙、共用部位隔断墙、外砖护墙、抗震墙体上不得随意掏墙、打洞、剔槽,不得擅自拆改。
6.卫生间的蹲坑该座便器,不得随意变动下排水甩口位置。
7.室内装饰要保证煤气管道和设备的安全要求:电气管线机设备与煤气管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0cm;电线与煤气管交叉净距不小于3cm.
8.房屋装饰不得影响毗连房屋的正常使用和邻里生活。
9.房屋装饰要符合规划、供暖、供热、煤气、电力等部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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