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途
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的近期发生过交易的类似物业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物业的成交价格作适当的处理,以求取估价对象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2.适用对象
市场法适用于在同一供求范围内、在估价时点的近期,存在着较多类似物业的交易性的物业,如物业开发用地、普通住宅、别墅、写字楼、商铺、标准厂房等。
对很少发生交易的物业,如特殊厂房、学校、纪念馆、教堂等,则难以采用市场法估价。另外,在市场发育不够或者类似物业交易实例较少的地区,难以采用市场法估价。
3.操作步骤
①搜集交易实例;
②选取可比实例;
③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进行处理;
④求取比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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