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某一具体的估价对象及估价时点、估价目的,需要从众多交易实例选取可作为参照比较的可比实例。选取的可比实例应符合如下四个基本要求:
1.可比实例的交易类型应与估价目的吻合;
2.可比实例物业应是估价对象物业的类似物业;
3.可比实例的成交日期应与估价时点接近;
4.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应为正常市场价格或能够修正为正常市场价格。
选取的可比实例数量从理论上讲越多越好,但实际操作中,一般选取三个以上(含三个)、十个以下(含十个)可比实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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