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途
以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新购建价格减去折旧,求取估价对象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2.适用对象
新近开发建设、可以假设重新开发建设或者计划开发建设的物业,都可采用成本法估价。
成本法特别适用于那些既无收益又很少发生交易的物业的估价。
在物业保险及其他损害赔偿中,一般也是采用成本法估价。
3.操作步骤
①搜集有关物业开发建设的成本、税费、利润等资料;
②测算重新购建价格;
③测算折旧;
④求取积算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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