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价格
买卖价格简称买卖价,是物业权利人通过买卖方式将其物业转移给他人,由物业权利人收取或他人支付的货币额、商品或其他有价物。
(二)租赁价格
租赁价格通常称为租金,在土地场合称为地租,在土地与建筑物合在一起的场合称为房租,是物业权利人作为出租人将其物业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出租人收取或承租人支付的货币额、商品或其他有价物。
在过去“提高公房租金”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中,将房租分为市场租金、商品租金、成本租金、准成本租金和福利租金。
其中,市场租金又称协议租金,是指由市场供求状况决定的租金;商品租金又称全价租金,是指以物业价值为基础确定的租金,由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投资利息、房产税、保险费、地租和利润八项因素构成;成本租金是指按照出租房屋的经营成本确定的租金,由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投资利息、房产税五项因素构成;
准成本租金是指接近但还不到成本租金水平的租金。
真正的房租构成因素应当包括:
①地租;
②房屋折旧费,包括结构、设备和装饰装修的折旧费;
③维修费;
④管理费;
⑤投资利息;
⑥保险费;
⑦物业税;
⑧租赁费用;
⑨租赁税费;
⑩利润。
上一篇:或然损失风险
下一篇: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