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发展商提供的管理基金
居住小区一般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配套”的小区建设要求建成,交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留下一定数额的管理基金,用作物业管理的启动资金。有一些地区,发展商从开发项目总投资中提取1%-2%作为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基金。
物业管理公司从发展商那里得到的资金还有为期一年的房屋维修费。
按国家规定,建筑施工单位免费维修一年,发展商扣留工程造价的5%作为工程维修保证金。在物业托管后,由物业管理公司对物业进行全面管理,因此发展商应将截留的维修保证金移交给管理公司。
水电管理备用金和装修管理费的收取
水电管理备用金主要是对配套设施如供水、供电、机电、电梯、消防等重要设备的更新和突发事故抢修而设立的。业主在办理入伙手续时,还须缴纳水电管理备用金,其收取办法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有所差异。有些地区,这种管理维修基金一般根据楼宇的综合造价,高层楼宇发展商提供4%,业主缴付所购物业造价的2%;多层楼宇发展商提供2%,业主缴付1%.业主和租户在搬进楼宇之前,一般都会对房屋进行装修。
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经营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
物业管理公司在接受发展商委托时,一般都会要求发展商转让部分房产给管理公司,如为小区配套建设的物业设施,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据此搞一些租赁经营,收取租赁费。物业管理公司也可利用管理物业的优势,依靠可靠的信息来源,开展房屋的代租代销,代理办理产权转让等中介服务,收取中介费。
物业管理公司还可以广开门路,创造尽可能多的利润。
物业业主和租户定期交纳的物业管理费
业主在向发展商购买商品房后,接到入伙通知书,便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伙手续,并开始预缴管理费。收费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各类不同物业的用途、档次来制订。
国家或地方城市维护费的少量补贴
住宅小区内的公用设施是城市公用设施的有机组成部分,如煤气和自来水等设施,其正常运行和维护管理的经费应由国家相应的专业部门承担。不能因为住宅区实行统一管理而削减甚至取消城市建设维护费在住宅区管理上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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