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一定期限的房屋使用权让渡给使用人,并由使用人定期向房屋所有权人交付房屋租金的行为。
房屋租赁的主要原则
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照民法规定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房屋租赁仅仅是房屋所有人让渡房屋使用权,房屋所有人仍享有对房屋的处分权,可以出卖、交换其所有的房屋;
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租赁期限;
租金及交付方式;
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房屋修缮责任;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房屋租赁登记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均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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