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招标人在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下,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确定招标方式、内容、招标条件和投标企业的范围,并对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不确定的风险进行预测:制订相应的防范控制体系;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当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招标前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
3.公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通过公共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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