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的构成
主要对被保险车辆因碰撞原因和非碰撞原因引起的损失负责。
载运车辆过河的渡船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但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地震、地陷、海啸、冰陷、隧道坍塌、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等。
全车失窃三个月以上。
碰撞、倾覆、失火、爆炸。
汽车保险的投保人和保险标的
凡是汽车的所有人或与汽车有经济利害关系的人都可作为汽车保险的投保人。
保险标的必须是合法取得和占有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和检验、领有合格证明与行驶证的车辆并配备有驾驶执照的驾驶员。
保险费率
在经营汽车保险业务时,对车辆损失险采用了基本保险费加固定费率计算保险费的办法,其中基本保险费是根据车辆种类确定的,每种车辆的基本保险费又分自用和营业用两种。
赔偿处理
保险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但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赔偿额主要根据保险条款和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确定,依次赔偿结案,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自理赔偿后,保险单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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