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政府专业主管部门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所规范的基本要求。例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等。建设系统设立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也很多,如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师、房地产估价师等等。设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对迅速提高我国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强化行业管理,规范人才市场,都具有重大意义。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两类。
(1)从业资格
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从业资格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均可取得。起点相对低,专业技术性工作要求较低。只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确认从业资格:
①具有本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见习一年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者;
②按国家有关规定已担任本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经单位考核合格者;
③在本专业岗位工作,经过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组织的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者。
(2)执业资格
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人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实施执业资格制度的行业,关键岗位必须由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同时,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关键岗位的执业人员上岗及执业情况,并对违反岗位工作规范的人员进行处罚。
对于已在须由取得执业资格人员充任的关键岗位工作、但尚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业务主管部门必须进行强化培训,限期达到要求。对经过培训仍不能取得执业资格者,必须调离关键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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