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范围
日常物业管理期档案主要包括物业运行记录档案、物业维修记录档案、物业服务记录档案和物业管理公司行政管理档案。
1.物业运行记录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建筑物运行记录档案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档案。
2.物业维修维护记录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建筑物维修维护记录档案和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记录档案。
3.物业服务记录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小区及共用设施清洁服务记录、小区安全巡视记录、小区业主装修管理服务记录、小区增值服务记录、会所服务记录、社区活动记录和服务与投诉管理记录等。
(二)收集时间
日常物业管理期档案的有关文件一旦实施完毕,应及时收集。一般可由相关业务部门收集立卷后,每月、每季或每年上半年向档案室移交。具体的移交规定,可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来决定,除一些需跨年执行处理的文件或某些特殊载体的文件时间可延长外,一般不应超过1年时间。手续办理完毕的文件,不能由承办部门或个人保存,必须向档案部门移交。
物业管理公司行政管理档案由物业管理企业人事、行政等相关部门收集管理。在此不予赘说。
(三)档案资料收集后的整理工作
在日常业务处理工作中,由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对于需要归档的文件进行不断地收集集中与系统积累。在每个条款下积累起来的文件,为立卷归档打下了初步的基础。当一年工作终了,必须在平时归档的基础上,进一步系统整理与编目。整理工作根据企业情况的不同,可由业务部门在档案移交前完成,也可移交后由档案室统一完成。
已立卷的案卷,应对卷内文件进行调整。查看卷内文件是否已齐全、文件之间的关联是否密切、文件的重要程度和保存价值是否基本一致、是否有重份的文件等,并对卷内文件进行必要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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