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折旧的概念和内容:
估价上的建筑物折旧与会计上的建筑物折旧,虽然都称为折旧并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因两者的内涵不同而有着本质的区别。估价上的建筑物折旧是指由于各种原因而造成的建筑物价值损失,其数额为建筑物在估价时点时的市场价值与重新购建价格的差额,即:建筑物折旧=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建筑物市场价值。
建筑物的重新购建价格表示建筑物在全新状况下所具有的价值,将其减去建筑物折旧相当于进行减价调整,其所得的结果则表示建筑物在估价时点状况下所具有的价值。根据造成建筑物折旧的原因,可将建筑物折旧分为物质折旧、功能折旧和经济折旧三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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