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时间:
日常物业管理期档案的有关文件一旦实施完毕,应及时收集。一般可由相关业务部门收集立卷后,每月、每季或每年上半年向档案室移交。具体的移交规定,可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来决定,除一些需跨年执行处理的文件或某些特殊载体的文件时间可延长外,一般不应超过1年时间。手续办理完毕的文件,不能由承办部门或个人保存,必须向档案部门移交。
物业管理公司行政管理档案由物业管理企业人事、行政等相关部门收集管理。在此不予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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