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的物业管理相关的矛盾纠纷可以看出,物业管理企业面临的问题,很多是开发商无法实现对业主的承诺引起的,这必须要与开发商有效协调沟通才有可能较好的解决。
本来,开发商对业主的承诺是否能兑现是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事。从理论上来讲,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不去沾边。然而,我国的物业管理企业作为业主聘请的管理者,在现实中往往扮演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中间人”,起着协调和润滑作用。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
(1)客观了解情况,协助开发商与业主的沟通
当开发商与业主发生争执时,物业管理企业应深入了解情况,掌握双方的诉求,诚信处事。在业主入住阶段,经常会发生业主对交付使用的房屋质量不满意,找到物业公司反映情况。因保修责任应由销售房屋的开发商承担,物业公司应将情况及时向开发商反映,并督促开发商与业主通过沟通寻找解决办法。
(2)兼顾双方的利益
物业管理企业由于介于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特殊位置,要取得两方面的配合才能把管理工作做好,因而在处理有关争议时应尽可能兼顾两方面的利益。对业主要尽力为其争取合法权益,而对开发商则要从维护其良好商誉的角度出发,说服开发商不要为小小的眼前利益而损害自己的社会形象,应对兑现自己的承诺表现出应有的诚意。
(3)灵活务实,互谅互让,解决问题
很多时候,开发商并不是不愿意兑现其作过的承诺,而是因确实面对一些具体困难而无法及时兑现。对这种情况,物业管理企业应协调业主和开发商的关系,让双方相互理解和尊重,共同商议出变通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要分步解决,不能整改的问题作出经济补偿,求大同,存小异,对一些非原则性的问题,双方均多作让步,以缓解彼此的对立关系,建立友好合作的关系。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