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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知识点:与开发商进行有效协调沟通

2014-02-25 17:0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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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目前的物业管理相关的矛盾纠纷可以看出,物业管理企业面临的问题,很多是开发商无法实现对业主的承诺引起的,这必须要与开发商有效协调沟通才有可能较好的解决。

  本来,开发商对业主的承诺是否能兑现是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事。从理论上来讲,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不去沾边。然而,我国的物业管理企业作为业主聘请的管理者,在现实中往往扮演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中间人”,起着协调和润滑作用。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

  (1)客观了解情况,协助开发商与业主的沟通

  当开发商与业主发生争执时,物业管理企业应深入了解情况,掌握双方的诉求,诚信处事。在业主入住阶段,经常会发生业主对交付使用的房屋质量不满意,找到物业公司反映情况。因保修责任应由销售房屋的开发商承担,物业公司应将情况及时向开发商反映,并督促开发商与业主通过沟通寻找解决办法。

  (2)兼顾双方的利益

  物业管理企业由于介于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特殊位置,要取得两方面的配合才能把管理工作做好,因而在处理有关争议时应尽可能兼顾两方面的利益。对业主要尽力为其争取合法权益,而对开发商则要从维护其良好商誉的角度出发,说服开发商不要为小小的眼前利益而损害自己的社会形象,应对兑现自己的承诺表现出应有的诚意。

  (3)灵活务实,互谅互让,解决问题

  很多时候,开发商并不是不愿意兑现其作过的承诺,而是因确实面对一些具体困难而无法及时兑现。对这种情况,物业管理企业应协调业主和开发商的关系,让双方相互理解和尊重,共同商议出变通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要分步解决,不能整改的问题作出经济补偿,求大同,存小异,对一些非原则性的问题,双方均多作让步,以缓解彼此的对立关系,建立友好合作的关系。

责任编辑:小蜻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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