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
1.合同履行应当遵循如下原则
(1)适当履行原则
(2)协作履行原则
(3)情事变更原则。
其适用要件包括:
(1)须有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
(2)情事变更须发生于合同成立后和履行完毕前;
(3)情事变更须不可归责于当事人;
(4)须情事变更的结果使维持原合同效力显失公平。
2.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抗辩权,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一方得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抗辩权是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工具。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三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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