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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师辅导讲义:共有

2014-11-28 16:3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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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共有是指由两个以上的主体对同一物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民法上的所有分为单独所有和共有。

  共有可以基于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以及特定的事实而发生。共有并不违反一物一权主义。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对同一项财产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在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对于共有物存在一定的应有份,此应有份虽是所有权在量上的分割,但其性质、内容和效力则与单独所有权无异,各人的权利就其应有部分而存在于共有物的全部。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对共有物不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其种类包括夫妻共有、家庭共有、遗产未分割前的继承人的共有。

责任编辑: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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