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移交双方:物业管理机构更迭时管理工作的移交包括:原企业移交给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移交给新企业。
(二)移交内容:1)物业资料2)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工作的交接3)人、财、物的移交或交接。
(三)物业资料:
1)物业产权资料、综合竣工验收资料、施工设计资料、机电设备资料;
2)业主资料:业主入住资料(入住通知书、入住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相片);
房屋装修资料(装修申请表、装修验收表、装修图纸、消防审批、验收报告、违章记录等);
管理资料(各类值班记录、设备维修记录、水质化验报告等各类服务质量的原始记录);
财务资料(固定资产清单、收支账目表、债权债务移交清单、水电抄表记录及费用代收代缴明细表、物业服务收缴明细表、维修资金使用审批资料及记录、其他需移交的各类凭证表格清单。);
合同协议书,指对内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原件;
人事档案资料;
其他需要移交的资料;
物业资料移交后双方应在目录清单上盖章、签名。
(四)办理交接手续:涉及建设单位、原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行业主管理部门、新进入的物业服务企业。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