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承诺的法律意义在于:受要约人一经作出承诺,该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即承诺人)之间就形成了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就要受合同的约束;当然承诺也可依法撤回。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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