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说的成本往往是“会计成本”,即厂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作为成本项目计入会计账目上的各项费用支出总和,包括工资、原材料、动力、运输等所支付的费用,以及固定资产折旧和借入资本所支付的利息等。
经济学中的成本概念不同于会计成本,它是指厂商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支出总和,称为“经济成本”。经济成本除了会计成本,还包括未计入会计成本中的厂商自有生产要素的报酬。这种报酬通常以企业“正常利润”的形式出现,主要补偿企业自有资本投入应获的利息以及企业劳务应得的薪金等。在经济分析中,正常利润被作为成本项目计入产品的经济成本之内,又被称为“隐含成本”。它是组织生产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也可理解为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自有生产要素的机会成本。与此相应,会计成本也被称作“显见成本”。因此,经济成本等于显见成本与隐含成本之和。
当商品的销售收入正好能补偿经济成本时,厂商获得了正常利润。若销售收入超过经济成本,则厂商可获得超过正常利润的经济利润,即超额利润。
以上各种涵义的成本和利润的相互关系可用以下关系式表示:
经济成本=会计成本(显见成本)+隐含成本
经济利润=销售收入-会计成本-隐含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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