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项目竣工后,企业须按规定对安全防范设施进行接管验收。
(2)安全防范设施的管理方案应包括制度建设、人员落实、监督检查等部分。
(3)物业企业负责安全防范设施的管理,公安机关检查监督。
(4)如发现破坏安全防范设施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5)物业企业应协助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做好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发生事故时,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6)物业管理企业在对安全防范设施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不能侵犯物业业主和使用人的隐私权等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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