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的权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有按照租约所列的房屋、规定的用途使用房屋的权利。
(2)有要求保障房屋安全的权利。对非人为的房屋与设备损坏,有权要求出租人维修、护养。
(3)出租房屋出售时,有优先购买权。
(4)有对物业管理状况进行监督、建议的权利。
(5)经出租人同意有转租获利的权利。
承租人的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有按期交纳租金的义务。
(2)有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私自转租、转让他人的义务。
(3)有维护原有房屋、爱护使用、妥善保管的义务。
(4)有遵守有关国家政府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的义务。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