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应具备的主要内容:
1.物业管理事项;2.物业服务质量;3.物业服务费用;4.双方的权利义务;5.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6.物业管理用房;7.合同期限;8.违约责任。物业服务合同除需明确以上八项内容外,还应包括当事人双方根据物业服务需要商定的其他条款,如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损失赔偿、免责条款约定、合同履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关于物业管理资料的移交问题条例作出如下规定:1.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物业管理资料;2.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3.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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